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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4日,香港联交所刊发有关《企业管治守则》及相关《上市规则》条文修订的咨询文件,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管治水平。本次咨询文件拟修订的规则主要涉及五方面:
- 董事会效能:建议委任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;强制董事接受培训;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核董事会表现并披露;披露董事会技能表;硬性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同时出任多于六家上市发行人董事,并设有三年过渡期;
- 董事会独立性:硬性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上限为九年,并设有三年过渡期;
- 多元化:要求发行人提名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;董事会应每年检讨发行人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;要求发行人订立及披露全体员工(包括高级管理人员)的多元化政策,并在《企业管治报告》分别披露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性别比例;
-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:将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有效性提升至《企业管治守则》中的强制披露要求;
- 股息:要求发行人在《企业管治报告》中披露有关派息政策的资料。
本次公开咨询期将持续至2024年8月16日,修订后的《企业管治守则》及相关的《上市规则》条文最早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。
紫顶作为扎根于中国资本市场投票咨询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,长期追踪A股和H股市场动态和监管实践。我们非常高兴港交所本次提供了公开意见反馈渠道,并积极回复了本次公开咨询。在仔细阅读并分析了本次修订内容后,我们认为相关修订有利于提升董事会独立性水平与多元化程度,能够更好保护中小股东权利,推动提高港股上市公司治理水平。我们对绝大多数修订内容表示认同,针对问题8、问题17中所涉及的独立董事服务年限、股息政策的信息披露提出了针对性反馈意见。
此外,因本次《企业管治守则》及相关《上市规则》的拟修订内容较多,我们对咨询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,比对了拟修订条款的现行规定与拟议修订,以供读者更为直观地掌握本次修订精要。具体如下:
1. 董事会效能
2. 董事会独立性
3. 多元化
4.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
5. 股息
6. 其他拟定修订